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北京市朝阳区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部门财政决算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内设四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移交安置科、优抚工作科和双拥工作科。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本市、区制定的退役军人相关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本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本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35369.99万元,比上年减少3829.00万元,下降9.77%。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服务对象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922.87万元,比上年减少3891.71万元,下降10.03%。

1.财政拨款收入34878.8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78.8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44.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3%。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923.89万元,比上年减少4018.92万元,下降10.32%,其中:基本支出663.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项目支出34260.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34878.85万元,比上年减少3935.72万元,下降10.14%。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服务对象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78.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8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43.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6131%;教育支出0.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09%卫生健康支出131.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7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2万元。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2万元。主要原因:开展乡村振兴事务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8万元,2024年度决算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8万元,2024年度决算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0%。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3439.80万元,2024年度决算3474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9.60万元,2024年度决算8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0%。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3626.21万元,2024年度决算2673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7%。主要原因:优抚对象死亡抚恤支出、伤残抚恤支出及其他优抚支出等增加

退役安置”(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552.27万元,2024年度决算578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6%。主要原因:退役安置支出减少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81.72万元,2024年度决算214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1%。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04.21万元,2024年度决算13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4.21万元,2024年度决算4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4%。主要原因: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优抚对象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5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8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4%。主要原因:优抚对象医疗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63.3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6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60万元减少14.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15万元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4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7.45万元减少13.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46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0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2.78万元,比上年减少1.67万元,减少原因:本年度培训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3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共有车辆1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27.4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